【政策解读】推动乡村振兴,农村电商“十四五”大有可为


广受关注的《“十四五”电子商务发展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由商务部、中央网信办、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21年10月9日正式印发,全文1.1万多字,在明确电子商务“十四五”发展指导思想、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的基础上,提出了今后一段时期电子商务发展的七项重点任务和23项具体工程。 

农村电商是电子商务的重要领域,担负着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职责,规划作为重点任务进行了安排部署,并推出了4项配套工程。简要回顾“十三五”发展历程,准确把握当前面临的形势,加快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,意义重大。

农村电商在“十三五”实现了腾飞

     “十三五”时期,农村电商全面起步,交易规模持续快速增长,电商扶贫成效有目共睹,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深入推进,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加速完善,各大电商平台下乡积极踊跃,有力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。

一是农村电商规模大幅增长。2020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1.79万亿元,是2015年的5.1 倍,远高于全国电子商务整体增速;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4158.9亿元,已占到农产品零售总额的10%。 

二是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快速完善。截至2020年12月,农村网民规模3.09亿,突破3亿大关;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55.9%,突破50%大关,大多数农民已成为网民。2020年底全国建成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2120个,村级电商服务站点13.7万个,基本实现快递网点乡镇全覆盖,快递直投到村比例提升至超过50%,农村地区揽收和投递快递包裹超过300亿件,占全国的36%。

 三是电商扶贫成效显著。全国贫困村通光纤比例从“十三五”初期的不足70%提升至98%,深度贫困地区贫困村通宽带比例从25%提升到98%。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累计支持1338个县,实现了国家级贫困县的全覆盖。截至2020年底,国家级贫困县电商经营总数达306.5万家;2020年国家级贫困县网络零售总额达3014.5亿元。

四是电商形态日益丰富。直播带货打通农产品销路,2019年6月至2020年6月,在某大型直播平台获得收入的贫困地区用户数达664万;2019年11月到2020年11月,仅一家直播平台企业帮助贫困县销售商品达到19.99亿元。社区团购成为竞争热点,大型电商平台进入,既吸引大量消费者参与,也扰动了传统农产品销售格局。乡村旅游电商、县域生活服务在线化、农产品跨境电商、乡村零售终端数字化等在“十三五”期间加快发展,带给农民更多就业和增收渠道。 

五是电商主体日益活跃。县域内网络店铺数量达到1300万家以上,总从业人员超过3000万。2019年各类返乡创新创业人员累计超过850万人,利用 “互联网+”创新创业的超过50%,在乡创业人员超过3100万。农民已经从单纯的生产者逐步变为生产经营者,不再仅仅是在地头销售,而是直接网上销售。

当前农村电商存在问题与形势


回顾“十三五”农村电商发展历程,在高速增长的同时还存在着一些短板和瓶颈问题,亟待解决。 
一是农产品供应链的短板制约愈加凸显,产品标准化程度低,包装落后,从农产品到商品再到合格网货的转型还在艰难推进。
二是农村电商基础设施依然落后,快递不到、不快、不便宜的问题依然存在,预冷、贮藏、冷链、分级分选等环节依然缺失。 
三是农村电商生态还不完备,突出表现在电子商务服务业滞后,软件开发、营销运营、摄影美工、追溯防伪、人才培训、金融支持等产业链环节缺乏优秀的服务主体。
 四是人才还普遍短缺,特别是缺少既懂互联网又懂农村的复合性人才,农户利用直播网上销售普遍缺少专业培训和指导。
 近年来,电子商务快速演化,农村电商发展面临重大变化,需要及时准确把握。
     一是农村电商应用格局发生重大变化,农村基层电商站点“科普”任务已经完成,功能定位需要调整。 
二是农村电商业态发生重大变化,特别是短视频与直播迅速赢得了农民的欢迎,需要关注带来的新机遇。 
三是农村电商交易内容发生重大变化,农村生活在线化、商业数字化展现良好前景,需要放宽视野。
四是农村电商经营主体发生重大变化,不同主体需要重新定位,在农村电商的生态链条上做自己最擅长的事情。 
五是农村电商消费层次发生重大变化,追求品牌与品质成为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背景下的新趋势,需要顺势推动农产品品牌化进程。 

六是农村电商矛盾发生重大变化,最核心的矛盾问题已经高度聚焦于供应链,成为打通农村电商“任督二脉”的关键。

“十四五”加快农村电商发展的重点

2020年4月20日,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考察期间指出,电商作为新兴业态既可以推销农副产品、帮助群众脱贫致富,又可以推动乡村振兴,是大有可为的。《规划》明确指出,电子商务要“与一二三产业加速融合,全面促进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改造,成为助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”,并重点推进以下任务:
一是突出电子商务+三产融合,推动乡村产业振兴。鼓励运用短视频、直播等新载体,宣传推广美丽乡村,让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;深入发掘生态涵养、休闲观光、文化体验、健康养老等乡村多种功能,发展乡村共享经济等新业态;进一步实施好“互联网+”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,深入开展“农商互联”,创新发展网络众筹、预售、领养、定制等产销对接新方式,让更多“养在深闺人未识”的农产品通过网络走进千家万户。
二是以电子商务应用为先导,推动数字乡村建设。在农村加快普及社交电商、直播电商等新兴业态,让手机加速成为新农具、直播加速成为新农活、农民加速成为新网红、农特产品加速成为新网货、数据加速成为新农资。利用大数据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加快物联网、人工智能在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中的运用,完善农产品安全追溯监管体系。推动互联网支付、移动支付、供应链金融在乡村普及应用,加快农村商业数字化改造,带动乡村数字政务发展。   
三是持续加大基础设施投入,加快完善农村电商生态体系。大力实施“数商兴农”行动,全面加大农村“新基建”投资。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高效物流”,健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,深入发展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,加速补上分级分选、预冷冷链等短板。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服务业,引导平台和龙头企业开展电商服务相关业务,强化县域电商服务中心功能,鼓励电商创业者转型参与各环节专业化服务,推广“一件代发”等供应链服务模式。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,支持企业参与农产品标准化、品牌化等方面的服务。 

四是不断创新培养模式,切实强化农村电商人才支撑。出台优惠政策,用好产业园区、创新创业基地、公共服务中心等载体,加强电子商务就业、创业服务,吸引更多人才返乡下乡。适应电商发展趋势和农民群众认知特点,加快形成政府引导、平台参与、专业机构承担的人才培养模式,广泛开展线上线下融合、多层次、多梯度的电子商务培训。联合平台开展各类短视频直播大赛和电商创业竞赛,提供配套支持服务,促进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。探索将电商人才培养为乡村发展的带头人,从长远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和组织振兴。

( 本文作者系国家电子商务“十四五”《规划》专家组成员,文章首发于商务部网站。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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